广元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关于2018年7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07-08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元唯中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建材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8日-2018年7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3502561

地址:南河武汉路8号  邮编:62801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建材加工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办事处联合村一组

三、建设单位:广元唯中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办事处联合村一组。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包括封闭式混凝土生产车间、封闭式砂石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料库房,办公楼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实现年产30万方混凝土。项目总投资1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0.65%)。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规定中允许类。同时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商务发展局以“川投资备[2018-510803-47-03- 267999]JXQB-0033”文件予以备案。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办事处联合村一组,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广元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1)88号),袁家坝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为:主导发展有色金属加工业,可以发展机械、建材加工、化工行业。项目属于建材加工业,因此,本项目用地性质及产业类别符合袁家坝工业园规划及规划环评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

六、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针对本次提出的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设备的安装过程产生的污染,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机械废气。为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根据《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以及四川省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工程施工场地特点与周边情况,针对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制定如下措施:

(1)施工工地达到施工现场进行围挡、工地渣土覆盖;

(2)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应当采取防尘措施。

(3)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在48 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禁止渣土冒尖车辆驶出工地,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4)每天洒水1~2 次,扬尘排放量可减少50~70%。

(5)强制使用商品混凝土。

由于项目施工期仅为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施工周期短,产生的扬尘和机械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是各种车辆冲洗水。废水中SS 浓度较高,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人员较少,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依托项目已经建成管网进入到广元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 、SS 、NH3-N。本项目废水不直接进入地表水体,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周边为工业企业,为减少施工过程中噪声影响周围环境,环评提出以下降噪措施:

① 禁止夜间施工,如根据工况要求在夜间需连续作业,必须有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且必须公告附近企业。

② 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使噪声污染从源头得到控制。

③ 因施工期噪声不可避免,而对局部施工单位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又不现实,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时段作统筹安排,尽量将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非敏感时段,同时尽量避免多高噪源同时进行。

④对交通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

4、固体废物

为了减少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固废采取以下处理处置措施:

①建筑垃圾及施工弃土除部分回填外,其余运往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

②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交供应厂家回收利用;

③生活垃圾主要为香烟盒、果皮纸屑等,经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规定外运处置。由于施工期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因此,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二)、运行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采用喷淋装置对各个生产工序喷水抑尘、机制砂采用水洗工艺,得到的成品砂和碎石均为湿料,因此皮带转运过程以及成品堆场基本不起尘。本项目产生的粉尘包括堆场扬尘、原料的装卸扬尘、粉煤灰和水泥筒仓的呼吸孔粉尘、筒仓放空口产生的粉尘、称量斗上料及投加过程所产粉尘;砂石生产线主要为原料破碎、制砂、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原料堆场产生的少量粉尘。其中水泥和粉煤灰筒仓的呼吸孔粉尘排放量为88.36t/a,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最

终排放量为4.418t/a。筒仓放空口的粉尘产生量为3.3t/a。称量斗上料及投加过程所产粉尘量为0.4t/a,经在密闭环境内自然沉降,不逸出。

建设单位选用的设备均为污染小、密封性能好的设备。在生产中尽量减少物料转运点、降低物料落差和输运距离。在运输过程中要限制车速,专人定期清扫道路,每天洒

水4~5 次,保持道路路面清洁。项目砂石堆场为半封闭围合,通过定期洒水,加强物料运输和装卸管理等减少扬尘量。对粉料采用密闭筒仓储存,在筒仓放空口处安装自动衔接输料口,并在各粉料筒仓顶部安装了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9%),使含尘废气经过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粉尘在采取了上述降尘措施后,其厂区内粉尘产生量将大大减少,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相关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在原料破碎、制砂、筛分工序会产生粉尘。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破碎、筛分以及制砂过程粉尘产生量为123.75t/a。项目生产加工区设置在封闭的车间,且对主要

产尘点(鄂破机、圆锥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安装喷淋装置进行湿法降尘,车间内部比较湿润,部分粉尘经过厂房阻挡会在车产车间内自然沉降,沉降率按30%计算。

通过以上治理措施,项目运行期破碎、筛分以及制砂过程最终的无组织粉尘排放量可控制在4.33t/a。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围200m 范围内无居民,项目运行期碎、筛分以

及制砂过程产生的粉尘产通过安装喷淋装置进行湿法降尘后,少量排放的无组织粉尘散落在湿润的车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本项目原料堆场现状未采取任何措施,需整改。为进一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要求原料堆场必须设置在原料堆棚内,并设置喷淋装置,卸料时进行喷水,定时对堆场表面洒水扬尘,采取上述措施原料堆场粉尘排放量很小。项目卵石原料外购于广元市宝轮镇,运输路线长约20km,原料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容易产生扬尘,如不采取措施会对沿线大气环境产生影响。为了减少运输车辆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超载行驶,必须加盖蓬布,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现象,同时尽量选择敏感点少的路线。根据调查,项目原料运输路线主要依靠京昆高速,道路等级高,路面清洁,沿途敏感点较少,在加强车辆管理,并对车辆加盖蓬布后,扬尘产生量很少,对沿线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混凝土生产过程各种清洗废水、洗砂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由工程分析可知,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排放,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搅拌用水直接进入产品。混凝土生产过程清洗废水主要包括搅拌机清洗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水、商品混凝土作业区地面冲洗水三部分,经混凝土清洗分离机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洗砂产生废水量472.5m3/d,废水经污泥浓缩罐(加入絮凝剂)处理后由清水池对废水收集回用于洗砂,洗砂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因

洗砂工序对水质要求不高,因此洗砂废水经处理后可以回用到洗砂工序。同时国内大部分砂石厂均采用沉淀法处理洗砂废水,因此本项目选用此工洗砂废水可行。

项目运行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24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已经建设隔油池和预处理池对废水进行处理,且所在区域市政设施完善,雨、污水管网配套齐全,且项目在袁家坝园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目前园区污水处理厂还有处理余量,因此项目运行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可以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袁家坝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

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排至嘉陵江。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项目运行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属于混凝土及砂石加工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地下水等级划分一般原则规定,项目为IV类项目,无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估。本次主要从防治措施上提出要求。为防止后期厂区设施、管道渗漏影响地下水,环评要求对预处理池和沉淀池底、侧面以及沉淀池底泥堆场、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均采用防渗措施,废水输送全部采用管道输送,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消除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原料库、成品库、生产车间地面采用水泥硬化,并加强厂区环境管理,严禁废渣乱堆乱放。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对地下水基本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1)设备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的噪声主要为搅拌机、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生产设备噪声级在

65~100dB(A)之间,项目设备噪声经隔声、减震和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昼间标准要求。在正常运行工况下(满负荷),本项目委托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项目正常工况下对厂界噪声进行了实测,项目所在区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 类排放限值标准。经了解,项目四周主要为工业企业,周围200m 范围内无居民,不会对厂界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不会造成扰民现象。

(2)原料运输车辆噪声

项目卵石原料外购于广元市宝轮镇,运输路线长约20km,原料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容易产生噪声,交通噪声平均声级值约70~80dB(A)。交通噪声会对沿线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为了减少运输车辆对沿线声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选择敏感点少的运输路线,确实要经过敏感点时要做到减速慢行,严禁鸣笛。根据调查,项目原料运输路线主要依靠京昆高速,道路等级高,路面摩擦小,沿途敏感点较少,在加强车辆管理后,对沿线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砂石生产过程产生的尾砂、淤泥、沉砂池沉渣以及混凝土生产线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沉降的粉尘、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混凝土生产中沉淀池沉淀物经混凝土清洗分离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收集的粉尘均回用到工艺过程中,不外排;砂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砂由尾砂回收机回收,淤泥采用压滤机压滤,压滤后的底泥在暂存堆场自然干化后外运处置,部分用于厂区周边低洼地回填,其余干化后运输至龙潭洞子口弃土场;项目生活垃圾经袋装分类收集后外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设备检修时将产生少量废机油和废油抹布等危险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回收处理。

根据调查,目前业主尚未设置危废暂存间,因此环评要求:业主设置1 处危废暂存间,建议设置于维修车间内,废机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用专用容进行收集后储存在危废暂存间,交给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在转交及运送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5 号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确保危废安全转移运输。在危废储存过程中, 严禁将危险废物随意露天堆放, 危废收集桶或箱应置于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防雨防渗防漏处理。

经采取上述措施以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不大。但应注意各种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和运输,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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