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7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物流项目)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07-30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30日-2018年8月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72913(5572912)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区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物流项目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南环北路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公司

选址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南环北路,项目占地面积约67360.84m2。主要建设1栋办公楼(2F)、物料库房及相关附属设施等。项目为物流转运项目,物料进厂后直接转运出厂,项目内不进行包装。年转运煤炭20万t、水泥5万t、矿石2万t、大型设备约100台。工程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5%。

本项目为补评。根据调查,项目运营至今未收到环保投诉。

施工期:施工期已结束,无遗留环境问题。

营运期:废气:修建全密闭堆料库房,煤炭来料直接运输至库房内,于库房内卸料,随后暂堆于库房内;食堂油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致至楼顶排放。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预处理池)外排市政污水管网。噪声:加强车辆管制,厂区内禁止鸣笛;选用低噪设备;运营期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场地应明确设立严禁烟火的标示,厂区内严禁烟火;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切实落到实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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