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9-26 分享: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环保宣传教育、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环境执法监管、污染事故与污染纠纷调查处理、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评估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补齐生态短板厚植生态底色、总量减排、积极推进大保护大转型战略全力攻坚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市环境质量保持较高水平,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8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嘉陵江水质相对稳定且达到Ⅱ类标准,白龙江两个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Ⅰ类标准,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城市声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均达到或优于规定标准。

二、部门概况

市环保局下属二级单位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广元市环境保护局本年收入合计317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7.98万元,占96.9%;上级补助收入77.64万元,占2.4%;其他收入21.88万元,占0.7%。

2016年广元市环境保护局本年支出合计350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5万元,占48.8%;项目支出1795.04万元,占51.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077.9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3429.0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8.59万元,增长17.5%;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61.46万元,增长28.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9.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9.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58.79万元,占4.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56.27万元,占1.64%;节能环保支出(211)3126.06万元,占91.17%;住房保障支出87.91万元(221),占2.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016年决算数为158.79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4)9.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2080505)出131.85万元,死亡抚恤(2080801)17.0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2016年决算数为56.2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25.8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30.4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节能环保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126.0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110101)627.8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10102)352.48万元,环境保护宣传(2110104)10万元,核与辐射安全监管(2110204)35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902.48万元,大气(2110301)260万元,排污费安排的支出(2110307)55万元,生态保护(2110401)20万元,环境监测与信息(2111101)552.2万元,环境执法监察(2111102)82.57万元,减排专项支出(2111102)10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119901)298万元。完成预算6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环保专项资金项目2016年开始实施,2017年进行支付。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2016年决算数为87.9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2.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6.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4.25万元、津贴补贴172.15万元、奖金366.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7.8万元、绩效工资234.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1.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64万元、离休费9.89万元、抚恤金17.05万元、生活补助8.72万元、奖励金0.15万元、住房公积金87.9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09万元。
  公用经费162.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01万元、印刷费3.44万元、咨询费0.17万元、水费3.32万元、电费11.64万元、邮电费9.37万元、取暖费2.13万元、物业管理费10.45万元、差旅费13.63万元、维修(护)费6.85万元、会议费2.04万元、培训费3.81万元、公务接待费2.38万元、专用材料费0.1万元、劳务费16.98万元、委托业务费3.81万元、工会经费13.12万元、福利费15.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8万元,其他交通费6.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1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3.8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3.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3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0.36万元,下降1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4.99万元,下降15.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行政单位进行了公务车改革,加强内部管控,完善相关程序后,层层把关、严格审批,节约成本。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7万元,下降33.15%。下降主要原因是把好支出关口,精打细算。严格执行三单制、控制用餐标准及人数,在厉行节约控制成本上取得了明显效果,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3.04万元,占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83万元,占0.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3.0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环保宣传教育、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环境执法监管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0.8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1320人,共计支出10.83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省政府、省厅来广调研、检查、项目核查、排污费稽查、信息化建设、监测工作、各市(州)、县区环保局来广考察、学习等接待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广元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18万元,比2015年减少3.09万元,下降3.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广元市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2.75万元。主要用于监察支队能力建设、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机动车监控平台建设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元市环境保护局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3)死亡抚恤(2080801):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211):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行政运行(211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10102):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环保保护宣传(2110104):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4)核与辐射安全监督(2110204):反映环保部门核辐射安全监管、审评支出、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

5)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6)大气(2110301):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7)排污费安排的支出(2110307):反映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8)生态保护(2110401):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维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9)环境监测与信息(2111101):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

10)环境执法监察(2111102):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11)减排专项支出(2111103):反映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12)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119901):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221):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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