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至10日,省环境保护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督查组对我市开展为期3天的专项督查,10日,召开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督查反馈意见会。督查组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查阅资料、网上核查、下沉县(区)督查等方式,汇总形成6个亮点,5项问题。
督察要求,要结合初步反馈意见,认真梳理、归类,坚持立行立改、查改结合、不等不靠,对不能立竿见影解决的问题,进行先期介入,提升整改进度,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带有系统性、倾向性和关键性问题,压实整改工作责任,确保专项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专项督查是对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为我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确定了目标,对督察反馈问题必须正确认识、主动认领、压实责任,提高监管和执法力度,要聚焦薄弱点,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专项督查组反馈意见
省环保厅辐射源安全监管处处长讲话
会场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