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4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04-19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6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剑阁县江口镇垃圾填埋场项目

剑阁县江口镇新禾村五组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垃圾填埋区占地面积为2500m2设计年限为142018年到2031),收集范围为江口镇场镇,有效库容约8000 m3,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工程、防渗系统、填埋场气体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和导排系统、垃圾坝、气体导排系统、截排洪沟、垃圾坝及环境监测系统等。项目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的16.8%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冲洗废水、渗滤液一并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质量浓度限值后排入嘉陵江。

2、大气污染源环保措施:

车辆运输扬尘采用加强运输管理、保持路面清洁、控制垃圾车车速、及时路面洒水等措施减缓,采取措施后,运输扬尘对环境影响较小。卸车扬尘采用洒水抑尘、渗滤液浓缩液回喷垃圾、加强库区周围绿化等措施减缓其环境影响。对于库区填埋堆体飞扬物,通过采取垃圾及时覆土压实,在生活垃圾填埋库区周围建立立体防护带,种植带刺灌木等减轻飞扬物污染。对于填埋气体恶臭,在填埋场周围设置100m绿化带,、绿化带外侧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同时,加强垃圾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喷塑药物,及时覆盖,同时填埋气体通过导排系统导出后排放,减轻甲烷的聚积。服务期满后,废气处理设施继续运行,直至甲烷浓度降低到一定程度不能燃烧为止,确保填埋气体得到妥善处理处置。通过采取上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营运期及服务期满后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可接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为减少噪声对环境的污染,运输车、推土机、挖掘机噪声设备应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等降噪措施。并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敏感点附近禁止鸣笛,限速行驶。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废主要是污水处理设施沉积的污泥和生活垃圾。污泥定期清掏后和生活垃圾一起直接进入填埋场区填埋。采取措施后,固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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