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剑阁仁爱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2018年3月22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601808
地址:剑阁县环境保护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
1 |
剑阁 仁爱医院 |
剑阁县白龙镇剑南路129~135号 |
剑阁仁爱医院(普通合伙) |
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现有毛坯房,建筑面积合计约1650m2;拟设置病床位30张,日接待门诊病人30余人次,主要涉及诊疗科目主要有急诊科、外科、内科、妇科、口腔科、眼耳鼻喉科、中医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理疗科等。 |
施工期: 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装修阶段各类装修材料及材料切割、钻孔等,涂料及油漆主要来源于项目内部装修涂刷,室内装修阶段应在项目场界处设置施工围挡,并在施工现场适当洒水降尘,同时加强施工人员个人防护、注重室内施工时通风换气,施工期相关废气得到有效的处置,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场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少量外排施工废水可与生活污水一起经既有化粪池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装修垃圾运至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堆置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白龙镇生活垃圾转运站,最终由环卫部门运往剑阁县生活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环境无明显影响;装修及设备安装阶段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施工人员安全环保教育等措施,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限值。 营运期: 1)废水 检验室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医院其他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一起经一套采用“调节池+A2/O生物接触氧化+MBR膜+二氧化氯消毒”工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剑南路市政污水管网,污水经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本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不会恶化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2)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达标排放,场界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医疗废气及医废暂存间废气、洗衣房废气等加强机械通风,定期清运医废,并做好保洁及消毒除臭工作,不会对医院及周边区域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做好保洁及除臭;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都得到了有效的处置,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项目只设置有2个急救车车位,只要加强车辆进出管理,禁止无故鸣笛和怠速,交通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医院进出人员活动噪声经建筑隔音和距离衰减以及加强人员管理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医院门窗及内部功能用房布局及改建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对医院各功能用房室内允许噪声级的要求进行改建,可大大减少外部噪声源对本项目的影响,以及内部各功能用房之间的噪声影响。 4)固废 生活垃圾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三类垃圾分类回收,并定期运往白龙镇生活垃圾转运站,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剑阁县生活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栅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清单的要求加强管理,定期委托给有相应资质和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综上所述,项目各类污染物处理措施合理得当,能够满足相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