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环境保护局:
为准确掌握环境应急队伍人才建设情况,全面推进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省环境保护厅决定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环境应急队伍人才建设情况调查。现将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环境应急队伍人才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川环办函[2012]169号)转发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环境应急队伍人才建设情况调查工作,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深入了解辖区内环境应急队伍人才建设情况,针对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于7月27日前将调查报告和调查表(见附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局。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环境应急队伍人才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川环办函[2012]169号)
联系人: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王新明
电 话:3310884传真:3310884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