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剑阁县剑门关镇志公寺食品有限公司豆制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5-02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剑阁县豆制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52-20175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6601808

 地址:剑阁县环保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豆制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剑阁县剑门关镇旁西街

3、建设单位:剑阁县剑门关镇志公寺食品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剑阁县剑门关镇志公寺食品有限公司于2006年在剑阁县剑门关镇旁西街实施建设了豆制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锅炉房、配电室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65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2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各类生产废水及厂区设备、地坪冲洗水,厂区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将接管进入市政管网。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5m3/d,工艺主要为水解酸化+UASB+接触氧化,尾水管接管至城镇管网。

 ⑵废气:本项目所涉及的废气问题主要来源于锅炉废气、卤制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发酵废气和污水处理厂恶臭等。锅炉废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进入高空排放,大大降低了锅炉废气对低空环境的影响;卤制和烘烤废气中的油烟通过配备油烟净化设施后排放量小,排放浓度小于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因此项目产生的卤制和烘烤废气对环境影响小;项目本身腐乳发酵量小,产生的异味本身对人体无明显危害,加强开窗通风即可;项目污水处理站因有厌氧工段,因此有部分沼气和恶臭产生。项目将对污水站厌氧段进行加盖处理。

综上,本项目废气经处理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小,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

 ⑶噪声:本项目运行过程中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消声器、车间隔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中相关标准。

 ⑷固废:固废主要来源员工生活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和加工过程中的废豆渣、泡豆。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集中放置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往城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豆渣、泡豆综合利用。综上,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豆制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公示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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