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规划纲要》生态环境保护部分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06-25 分享:

广环2018136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三规划纲要》生态环境保护部分实施

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机关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要求和《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有关要求现就我局承担的《纲要》生态环境保护部分实施情况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重点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重点评估《纲要》24个主要规划指标中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质量、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实现的进度、“十三五”后半期的趋势判断以及到2020年实现程度的预测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二)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围绕《纲要》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新广元战略任务,开展全面评估。各有关科室要对本部门负责领域的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对策举措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全面评估。

(三)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评估《纲要》明确的重点工程实施情况,总结在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加快推进的考虑和建议。

(四)规划实施建议。根据分析评估,结合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二、工作要求

《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由局综合科牵头,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对《纲要》涉及各自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项目成效进展,以及省“十三五”规划纲要专栏涉及的广元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材料,于6月28日前以纸质件(分管领导签字)和电子件提交局综合科罗来柏。

附件:《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纲要》“第三十八节 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5日


附件

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三十八节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

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体系。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综合整治颗粒物污染,加大城市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等治理力度,继续实施秸秆禁烧。实施工业污染治理,继续淘汰燃煤锅炉,强化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稳定运行,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总量控制。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加强机动车环保检测。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轻度污染以上天数大幅度减少,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控制在95%以上。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实施嘉陵江、白龙江“两江”流域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建立健全白龙湖、亭子湖“两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加大涉水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完善运营机制。整治东河、南河等重点小流域,全面消除城镇黑臭水体。强化白龙湖、亭子湖等良好水体保护。加强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入推进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加强河流污染跨区域防控机制建设。防治地下水污染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主要河流水质控制在Ⅲ类以上。
推进土壤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加大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控和管理力度,规范污染场地联合监管机制,组织实施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加强医疗废物、涉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水处理厂污泥、废矿物油处置利用,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推动农药、化肥减量使用,开展农业废膜的回收利用,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继续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
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加快完善绿色发展的环境保护机制。改革县区环保机构设置,建立城乡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对产业布局的刚性约束。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快发展环保产业,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完善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实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厉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加大环境风险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川甘、川陕跨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和川东北五市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污染等关系人民健康的重点领域风险预警与防控,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有力管控交通、社会生活、建筑等环境噪声污染,切实有效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管,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
环境质量改善工程:深入实施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和城市核臭水体整治。开展车用气柴油提标、煤炭清洁利用及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评估和质量等级划分、耕地土壤区域保护。加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加强燃煤电厂和水泥厂脱硫脱硝设施改造,加快城市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站)、配套管网建设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工业污水处理设施,深度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治理。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小流域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小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中连片环境整治、农村饮用水安全保护。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生态建设工程:开展生态文明县(区)、乡镇、村创建。建立生物多样性相关数据库,初步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和预警网络体系。探索实施濒危特有野生动植物及其自然栖息地的就地环境保护工程。
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加强环境与健康影响评估、化学品生产和使用调查与防控体系建设,POPs污染防治。加强放射源的实体保卫。
环境监管能力基础保障工程:加强大气、水、噪声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环境质量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环境应急及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环境执法与应急能力建设以及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
环境科技能力及环保产业发展工程:实施环保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新产品推广试点示范,建设环境科普基地。重点发展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等环保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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