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11-25 分享:


广环2016268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6年度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环保厅:

2016年我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按照《2016年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这一主线,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基础能力建设,实施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严格环境风险管控,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辖区环境安全,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贯彻落实省环境应急工作要点精神,理清年度工作思路。按照《2016年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分析总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现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16年广元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并下发各县区,对全市2016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加强风险源日常监管,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积极防范突发环境事件。一是认真开展“今冬明春环境安全生产工作”、“2016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环境安全月活动”、“汛期环境安全工作”、“环境社会风险排查”等专项工作,对辖区内环境风险单位开展排查,摸清辖区风险源底数(全市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共计64家,其中涉危险化学品37家,涉重金属7家,尾矿库3家,垃圾填埋场8家,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1家)。二是将环境应急管理贯穿于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将企业事故应急处置设施、物资储备、风险隐患排查台账等作为企业巡查检查的重点内容。共现场监督检查污染防治设施2499次、建设项目475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检查2024次,有效督促了企业做好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三是受理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环境信访件共计713件,提升信访件的办理质量,兑现了“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信访工作承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防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四是加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源头防范企业违法排污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7件,处罚款364.63万元。全年我市未发生一起因企业违法排污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无一起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一是依据《环保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吸纳了近年来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有效经验,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广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即将报市政府审定印发。朝天区、青川县、旺苍县对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二是督促辖区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修订等工作,并按要求进行备案登记。今年以来,我市广元市昭化区泉坝污水处理厂、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公司、四川成邦药业有限公司等115家企业完成了环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进一步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奠定了基础

(四)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一是市政府组织环保、水务、林业、公安、交通等部门,以苍溪县陵江镇红旗桥村五组元坝273-1井发生硫化氢和酸液泄漏为背景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二是市环保局对局50名共产党员组成的应急抢险突击队进行了队列、体能、个人防护和环境应急知识方面的训练,提高了突击队的整体素质。三是朝天区组织20余人,会同中子镇人民政府模拟开展了浓硫酸泄漏污染河道应急处置演练。四是剑阁县组织监察执法大队、监测站20人开展了液氨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五)加强环境应急值守,规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一是加强环境应急值守,进一步强化“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和“12369”环保微信举报值守工作,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每月对各县区的应急及“12369”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将抽查结果纳入监察目标考核。二是对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及联络员电话有联通信号终端调换为移动信号终端,确保山区环境信号的畅通。三是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34号令)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7号令)的相关规定,细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程序、格式、内容、方式和范围,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四是春节、国庆长假及汛期,认真落实向省厅值班室“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工作任务。

(六)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一是市县(区)联动,积极应对甘肃陇南锑泄漏和陕西省宁强县交通事故导致柴油泄漏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事件的应对处置得到了环保部、省环保厅相关领导的肯定。二是有效应对处置上西水厂挥发酚超标事件,对水厂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三是苍溪县有效应对处置广南高速公路35吨连二亚硫酸钠罐车自燃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四是朝天区积极应对妥善处置了京昆高速朝天段境内一辆装载醋酸乙酯的罐车交通事故导致的泄漏事故,有效防止了泄漏物进入水体。

(七)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环保部门分管领导、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及重点风险源企业开展的专题培训。二是以会代训,市环保局利用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对县区环保局分管领导,监察大队长和应急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意识,提升业务水平。

(八)做好特殊时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元旦、春节、国庆等节假日环境安全检查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的准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各项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市、县(区)无专门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人员,现有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业务水平较低,加之人员时有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新环保法对环境应急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环保部门和企业,环境应急工作职责也更加明确,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环保部先后出台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应的配套文件,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实现了有法可依。新的管理办法出台,但相关配套的实施指南未出台,导致基层环保部门在实施过程中无统一的标准可参考,可操作性较难,加之管理人员业务能力较弱,对企业在预案编制指导上力不从心,个别企业编制的预案缺乏有力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部分县区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思想认识模糊,工作被动,重处置轻防范,工作被动应付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将在认真查找2016年度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存在差距的基础上,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工作理念,继续加强应急队伍基础能力建设,强化落实各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措施,实施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积极开展环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防范环境风险,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着力推进环境投诉受理、处理工作,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一)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按照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争取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支持,成立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增加人员编制,配备基本装备,保证业务用房,落实运行经费。加强环保系统及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对新出台的环境应急管理办法等管理文件培训学习,吃透精神,抓住要点。牢固树立尽职免责理念,适应环境保护工作新常态,以更大的作为,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努力推进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强化风险防控。按照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做细做实每项规定动作,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三)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积极应对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加应急值守,多方面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科学研判信息,强化“五个第一时间”,依托大中型企业建立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督促环境应急救援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积极应对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规范信息报送。

(四)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提高预案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并以此推动整个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预案编制、评估与演练等工作,强化企业环境隐患排查和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件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突的实战能力。

(五)进一步探索搞好应急物资储备。根据辖区内环境风险源分布、特性等实际情况,指导环境风险单位科学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全面掌握辖区内应急物资储备动态情况,确保应急物资调用渠道畅通。配合省应急指挥中心,做好在广元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一定数量的大综应急物资,科学管理,安全存放。

(六)进一步健全环境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环保部门内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积极与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应急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切实提高综合应对效能。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24日


主办单位: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