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探10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12-12 分享: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于2016年委托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开展双探10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和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双探10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双探10井钻井工程。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北庙乡钟岭村1主要建设内容:双探10井钻井工程拟在新建井场内部署预探井1口,建设内容包括钻前工程和钻井工程。其中钻前工程内容包括新建井场、操作平台、公路、废水池、岩屑池、放喷池等工程以及临时房屋、设备基础、给排水、供配电等;钻井工程包括钻井成套设备搬运、安装、调试和钻井、油气测试、完井,以及完井后污染物治理和无害化处理等;钻井采用常规钻方式,油气测试主要在完井后对天然气产量进行测试,待完钻后再进行试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2号

联系人:蔡苑

联系电话:0830-3921545

邮编:610041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4段20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7711014252

Email65931777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双探10井钻井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以及提出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是为了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公众就此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馈。

六、第一次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书信、传真及电话方式就双探10井钻井工程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说明: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以电话、传真、E-mail的方式联系,联系有效期限自本公示发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201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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