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3500万匹页岩机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16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601808
地址:剑阁县环境保护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500万匹页岩机砖项目 |
剑阁县演圣镇寅圣村九组 |
剑阁县演圣镇双海页岩机砖厂 |
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剑阁县演圣镇双海页岩机砖厂位于演圣镇寅圣村九组境内,始建于2008年,项目占地1.57亩,原修建18门轮窑,年生产能力为1000万匹页岩砖/年。项目原轮窑建设较早,工艺技术相对滞后,而且能源消耗大、产量低、砖的质量差。剑阁县演圣镇双海页岩机砖厂为了自身发展和保障当地页岩机砖的供应,拟在原有用地的基础上(不新征用地)拆除原有18门轮窑及相关设施,新建直烘式隧道窑一条,同时对原有部分设备进行更换,增加生产规模,技改后年产页岩机砖3500万匹,同时增设脱硫脱硝设备一台实现减排降耗达标;购置55型空砖机一台,搅拌机一台,破碎机一台,自动码坯机一台等。 |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分别在破碎机、滚动筛等主要排气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则经过破碎筛分车间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浓度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的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是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项目道路应进行硬化,在生产中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规范设置原料堆场,燃煤及页岩封闭堆存,三面围挡,生产场地地面硬化,堆料场内洒水控尘;对原料卸料、中转过程喷水控尘;破碎、筛分车间无组织粉尘洒水控尘。 隧道窑废气中的主要污染因子是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氟化物。由于项目采用“内燃”焙烧工艺,项目坯垛的过滤与吸附对烟气中二氧化硫、烟尘等有一定的净化作用。评价要求:增设钙钠双碱法脱硫净化塔,脱硫喷淋净化塔净化后本项目产生的SO2、烟尘、NOx、氟化物排放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脱硫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中洗澡废水回用于生产中制砖搅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周边林地或农地施肥,不直接排入环境水体。 3、固废污染源环保措施: 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脱硫石膏经收集后回用于制砖生产,不外排。沾油废物在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经厂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转运至当地城镇垃圾中转站,最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消声器、车间隔声、合理布局(噪声较大设备布置于地下)、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