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月1日— 3月31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13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839-5572913(557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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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28017
2017年1月1日—3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广元市城区百意木材加工厂项目 |
2017.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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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6年背街小巷建设项目 |
20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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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山望红亭和健民路片区消防及公厕用水工程 |
20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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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元市万源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安置还建房项目 |
20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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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兰成渝管道广元支线改线工程 |
20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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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利州区工农镇联盟村渣场项目 |
2017.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