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四川省剑阁县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11-24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众页岩机砖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1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6601808

地址:剑阁县环境保护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四川省剑阁县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剑阁县武连镇

3、建设单位:四川悦盛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四川省剑阁县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位于四川省剑阁县下寺镇、上寺镇、武连镇等12个乡镇,该工程包括 4 条河流 17 个子项目, 本次报告仅对武连镇西河防洪治理工程进行评价,其余河道治理工程另行环评 。武连镇西河防洪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长度4.8km,两岸新建堤防总长 3655.98m(左岸新建提防 1307.03m,右岸新建提防2348.95m),加高防洪堤共 159.03m,清淤疏浚长度 2505.9m。武连镇西河防洪治理工程修建完成后,保护武连场镇及场镇规划区,保护人口 0.6 万人,保护耕地 0.13 万亩。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①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田浇灌;拌合站、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多余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基坑排水分为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两种。废水主要产生于基础开挖中的渗水和降水,基坑废水中悬浮物浓度约为2000mg/l,经沉淀处理后排放;淤泥干化场四周设置排水沟,排泥废水经排水沟汇集多级沉淀处理后,SS浓度降至100 mg/L后排入河道。②运营期,本项目为河道整治项目,整治河道不通航,运营期不需要人员值守,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废气:①施工期,对开挖的弃土石方应采取洒水、加盖遮挡设施等防尘控制,并及时外运回填,施工场地内应做到减少裸露地面,防止运输撒落物料、及时清理施工场地、维护四周环境卫生等②运营期,本项目不涉及泵站等设施,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固废:开挖土方优先用于结构回填土方以及防汛通道的路基填土,多余运至堤后低洼处填埋。围堰拆除的土方、河道清淤底泥等1.94m3不能利用的土方,淤泥排水后填埋于渣场,开挖石方覆盖;生活垃圾采取分类化管理,聘请专人及时清运至城镇垃圾堆放场,运送途中要避免垃圾的溢洒。同时应该特别注意对临时垃圾堆放点的维护管理,避免垃圾的随意堆放造成垃圾四处散落,并应定期对堆放点喷杀菌、杀虫药水,减少蚊虫和病菌的滋生;对建筑垃圾实施分类管理,对可回收的固废资源化再利用,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的生态景观。②运营期,本项目为河道整治项目,整治河道不通航,运营期不需要人员值守,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噪声:①施工期,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合理安排工序,尽量对高噪声源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严格控制各种强噪声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禁止夜间和午休时间施工。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在产噪设备附近采取临时隔声屏障进行噪声污染控制。②运营期,本项目不涉及泵站等设施,运营期无噪声排放

附件:

四川省剑阁县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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