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05-29 分享:

广环发〔2018〕9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

各县(区)委宣传部环保局,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决定于2017年至2019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污染源普查涉及面广、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是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为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保障我市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广元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广元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2. 广元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标语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8

附件1

广元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环办普发〔2018〕15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污染源普查的良好氛围,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宣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增强关心、支持和参与普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宣传重点

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重点是,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时间节点、典型事迹、经验做法、工作成果,本次普查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

在前期准备阶段,重点宣传开展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多措并举、创新方式、积极宣传普查工作,争取公众的理解和配合,为我市普查工作营造群众参与、社会关心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普查阶段(2018年)

在全面普查阶段,通过宣传引导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严格按普查方案规定采集、审核、处理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大力宣传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及时报道各县区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普查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人物,增进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和普查工作者的认识、理解、支持。

(三)总结发布阶段(2019年)

在总结发布阶段,重点围绕我市污染源普查成果发布和经验总结展开宣传,利用普查成果的发布时机,通过多种渠道,采取不同方式,深入解读普查取得的各项成果,宣传普查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基础作用和应用情况,增进全社会对污染源普查成果的了解,推动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成果广泛传播和运用

三、主要工作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围绕普查工作重点,及时准确、通俗易懂地向公众阐释工作进展情况,扩大共识;开设普查专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各县区普查机构要及时与新闻媒体交流,主动提供报道素材和典型案例;对群众关于普查工作的来信来访,认真进行回复解答;加强与关注环保的各界人士沟通,积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二)深入开展社会宣传,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围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普查工作,策划制作宣传挂图、公益广告等;在电台、电视台,公交、车站以及主流媒体数字屏幕等户外平台,展播公益广告及宣传产品等,不断扩大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做好先进典型报道,曝光普查中突出问题。各县区应积极组织媒体挖掘和宣传普查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出一批可推广、可学习的基层典型;结合普查工作实际组织媒体跟随工作组实地采访报道;对工作组织不力,迟报、虚报、瞒报和拒报数据,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四)强化组织培训工作,壮大普查宣传力量。抓好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的培训,阐释普查机构的作用、普查人员的责任,以及普查对象应履行的各项义务等;围绕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话题,通过线上线下传播途径,开展针对公众的科普宣讲培训;对媒体采编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引导媒体准确客观报道普查话题。

(五)积极动员公众参与,形成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风尚。积极动员各类污染源调查对象和单位依法参与普查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实现与公众的零距离沟通;支持大学生环保志愿者参与普查社会实践,加强环保志愿者交流平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参与普查的良好风尚。

(六)加强舆情监测应对,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各县区普查机构要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利用专业系统全天候监测舆情;建立污染源普查重大舆情分级回应和处置工作机制,设置相应监测指标,对媒体和网络上出现的政策误读、曲解,以及对普查工作的不实报道、网络谣言,要第一时间发现并通过权威渠道及时澄清;各县区普查机构要安排专人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舆情监测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密切配合,做好普查宣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环保局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市属主要新闻单位和环保行业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宣传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实施,组织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落实相应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区委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联合各县区普查机构制定具体宣传计划。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检查各县区对宣传方案和计划的落实情况,适时通报各县区开展宣传工作的情况,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扬。

(三)精心策划,创新宣传方式。各县区普查机构要按方案要求,统筹谋划,定期研究宣传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认真组织落实重点活动。针对普查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借助城市大屏等户外平台,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及时发布普查新闻、普及普查知识,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

附件2

广元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标语

1.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

2.如实填报污染源普查数据是每个普查对象的责任和义务

3.严格规范操作严把质量关口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4.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5.准确报送普查资料真实反映污染源实情

6.开展污染源普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7.普查污染源真实状况决策绿色发展大计

8.治污要治本治本先清源

9.做好污染源普查服务绿色发展

10.做好污染源普查守护绿水青山

11.科学普查依法普查是开展污染源普查的重要原则

12.依法普查科学普查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

13.污染源普查利环境利民生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18年5月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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