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3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03-21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煜弘澳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21-2018年327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煜弘澳城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津路北侧

四川煜弘实业有限公司

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拟新建15栋楼,其中1-4#楼位于项目南侧,5#16#楼位于项目东侧,15#楼位于项目东北侧,12#13#楼位于项目北侧,10#11#楼位于西侧,6-9#位于项目中心;其中12#13#楼为高层楼(1F为商业区),1#4#5#楼为多层楼(1F-2F为商业区),2#楼、3#楼、6#-11#楼、15#楼、16#楼为小高层(2#楼、3#1F-2F为商业区,10#楼、11#楼、15#16#1F为商业区)。其他设施包括门卫室、小区道路等公共建筑。地下室共层,主要为汽车库、非机动车库和设备用房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住宅饮食油烟、天然气燃烧废气、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和垃圾房恶臭。居民饮食油烟通过厨房抽油烟机抽出后,通过项目住宅楼独立设置的烟井实行高空屋顶排放;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汽车尾气通过机械送风、机械排风系统处理后于地面绿化处排放,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可实现达标排放;柴油发电机使用0#柴油作为燃料,其燃烧废气污染物浓度低,经发电机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地面绿化处排放;项目内垃圾房由专人负责清理和喷洒消毒药水,及时运至市政垃圾站,减少垃圾恶臭的产生和逸散。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口收集后流入小区雨水管道再排入城市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广元大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固废污染源环保措施

本项目在项目场区内设置7处垃圾点,每个垃圾点均设置封闭式塑料垃圾桶,收集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集中收集的生活垃圾可由清运至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预处理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当地环保部门处理。地下室备用发电机使用的废柴油桶,属于危废,交由厂家回收。

4、声环境保护措施:

物业管理部门通过对车辆运行噪声、设备运转噪声和人类活动产生的生活娱乐噪声进行有效治理和管理后,对项目所在区域声学环境没有明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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