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至曾家山旅游扶贫公路工程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日-2017年11月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2(广元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至曾家山旅游扶贫公路工程
2.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
3.建设单位: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延安力舟环保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G5京昆高速中子收费站匝道与G108交叉处,终点为曾家镇方家垭。路线长度21.55km,路基挖方2030.168km3,填方1522.626km3,沥青砼路面1610.29km3,防护及排水工程296.031km3,大中桥2000m/14座,小桥380m/2座,涵洞71道,平面交叉20处,新增占用土地1032.6亩,总造价75324.6496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3495.3433万元。
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40km/h和60km/h,路基宽度12.0m和16.5m的标准建设,平面共设交点70个,平均每公里3.25个,平曲线最小半径80m,平曲线占路线总长11127m/51.64%。纵断面平均每公里纵坡变坡次数2.08次,最大纵坡6.0%,最短坡长190m,凸形竖曲线最小半径2200m,凹形竖曲线最小半径1400m,竖曲线占路线总长5604m/26.01%。
本项目总投资7.532亿元,永久性占用土地1032.6亩,其中旱地216.8亩,山(林)地747.7亩,耕地51.6亩,宅基地16.2亩,原路利用0.3亩,临时占地123.6亩。
6.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①施工期
本项目涉及的地表水为潜溪河。机械设备尽量集中维修和冲洗,含油冲洗废水经隔油及沉淀处理后回用;道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赵家坝大桥选择在枯水期施工,同时尽可能地减少基础的涉水施工,涉水施工在围堰中进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在赵家坝大桥桥梁两侧设置连续的防撞墩,桥面设置径流收集系统,桥面径流排入排水沟,严禁污水和油污排入水体。因此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
营运期废水主要来自于降雨时产生的路面径流,通过加强管理和采取积极的植被的控制措施,可有效改善径流水质,保护沿线地表水体。此外,建议相关部门制订相关的应急处理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案,避免有害物质进入地面水体而造成污染事件。
(2)大气环境
通过采取对车辆限速行驶、保持路面的清洁和洒水抑尘来减小道路及施工场地扬尘源强,减轻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声环境
①施工期
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管理措施,设置围挡,把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降到可接受范围内。
②运营期
通过道路绿化、设置限速禁鸣、设置隔声窗以及预留环保投资费用等措施,项目沿线的村庄敏感点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良好。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拟定的弃渣场;工程废料回收利用或作销售处理,无法利用的运至拟定的弃渣场;废泥浆及钻渣在泥浆池底部沉淀下来,人工将钻渣清除,经晾干后由渣车转运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泥浆存放在泥浆池内,钻孔完毕后往泥浆池内添加砂土,待其自然干化后填平。
(5)生态
项目建设不改变所在区域土地结构,不改变区域植被种类和区系组成,项目建设期间区域的土壤侵蚀会有所加重,但建设完成后,随着表面被道路、建筑物等硬化或绿化植被覆盖,土壤侵蚀可得到减缓。项目周边无生态敏感区(中子镇饮用水水源地搬迁),不涉及脆弱生境,不会明显降低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对生态影响不明显。
7、该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