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12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12-28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元大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广元大一污水处理厂BA提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28-201814(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元大一污水处理厂BA提标项目

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端(大一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内

广元大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科学城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

本项目为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污水厂原有的ICEAS处理工艺不变,后面新增滤池提升泵站以及深床反硝化滤池,最终进入接触池消毒后排入嘉陵江,将污水厂处理后出水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提高到一级A标排放。项目建设前后污水厂污水处理规模不发生变化,不新增用地

本项目总投资3792.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84%

1、废气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臭气,污水厂污泥处理工段为封闭的处理车间,经浓缩脱水后的污泥暂存在污泥堆棚内,污泥及时清理,污水厂厂区四周及内部各构筑物间进行大量绿化。

2、废水

生活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后排入嘉陵江,废水正常排放下不会改变地表水体水环境功能,能够大量减少排入嘉陵江中的污染物,对嘉陵江水体有着明显的正效益。

3、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鼓风机和空压机等设备噪声位于厂区南侧,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物隔声,设备基座减振,加强设备管理措施,并经过距离衰减和建筑物隔声后,可实现厂界达标

4、固废

新增污泥排至污泥浓缩脱水间脱水后,污泥含水率约78.7%统一外运至协议处置单位广元绿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生物堆肥使用。新增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风险

污水厂生产过程环境风险主要是长时间停电、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污水超标排放引发环境事故。污水厂较为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不新增环境风险,主要利用现有的应急风险防范措施,在严格落实这些措施,加强生产管理的情况下,本项目的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6、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共发放30份项目公众调查表进行公众调查,调查对象为项目周边居民,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持支持意见,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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