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08-11 分享:

汛期环境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近期,市环保局召开汛期环境安全专题会议,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提出建议,要求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守土有责、全力防范,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突击队的先锋模范作用,全力做好全市汛期环境安全工作。纪检组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抓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按照省市防汛要求,机关要注重抓好统筹协调,环境执法部门要深入企业、关键部位开展汛期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突出抓好饮用水源地、垃圾处理场、废渣堆放场、化工企业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全面掌握全市环境隐患风险点,切实做到风险清、情况明,确保环境管控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落实应急措施,抓好汛期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制定和完善汛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调整补充和演练好应急队伍,落实好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切实提高对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环境执法部门要特别注重指导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设施的落实工作。

三是落实规章制度,抓好汛期环境安全应急值守。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汛情信息,加强突发事件趋势分析、会商,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同时,保持“12369”环境违法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做到信访案件处理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确保汛期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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