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环办函〔2018〕162号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网络安全防护的通知
各机动车检验机构:
近日,我市部分机动车检验机构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管平台受到网络攻击,导致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管平台网络异常,经相关专业人员现场调查了解,主要原因由各检验机构网络安全防护硬件设备不足及网络安全日常管理不到位造成。为确保我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正常开展,现就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网络安全防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网络安全设备硬件建设
机动车检验机构须具备自动化和信息化运营服务能力,并能提供网络信息传输的基本能力,全市各检验机构对照网络监管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自查,确保机动车环保检验专网安全畅通。各检验机构至少应配备网络安全硬件防火墙(内、外)、二级核心网络交换机,有条件的检验机构可以提高配置等级。
二、加强日常网络安全维护工作
检验机构应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网络管理人员,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三、加强宣传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检验机构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对群众宣讲环境检验政策法规,疏通群众对检验工作的各方面的误区,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有效避免因临时网络故障引发的突发事件发生。
因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网络安全防护工作不到位引起的网络故障,我局将暂停网络联接功能,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移送相关部门,严肃追究检验机构法律责任。
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189****8000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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