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环境保护局拟对《沥青混凝土热拌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10-16 分享: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拟对《沥青混凝土热拌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沥青混凝土热拌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1016-20171020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6601808

地址:剑阁县环境保护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沥青混凝土热拌站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剑阁县剑门工业园区

3、建设单位:剑阁本欣恒沥青工程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剑阁本欣恒沥青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6月与剑阁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沥青混凝土热拌站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在剑阁县剑门工业园区新征用地20.5亩建设混凝土搅拌站,主要新建办公室、实验室等办公生活用房、料场、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以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等,从事商品沥青混凝土的生产与销售。年产沥青混凝土2万t,乳化沥青0.3万吨。

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预计环保投资42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①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预处理池处理后外排园区污水管网,禁止随意外排;施工废水主要为场地集水、设备冲洗水,其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或者洒水降尘。②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剑阁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①施工期,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很少,在加强厂区洒水、围挡施工、文明施工、大风天气停止施工等情况下,施工扬尘对环境影响不大。②运营期,骨料烘干采用天然气为燃料,转筒式烘干机混合废气、分级振动筛含尘废气、砂石料计量含尘废气均设有集气管道,将以上混合废气全部引入除尘系统,混合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 、NOX经引风机+旋风除尘+布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后(除尘率99%),通过15m 排气筒1#排气筒外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排放标准。除尘系统除尘收集下来的粉尘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回收粉筒仓作为原料。项目导热油锅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废气通过8m排气筒2#排气筒)外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排放标准。搅拌楼出料口主要在出料时才会排放沥青烟,排放时间短,排放量相对较小且不易收集,该部分废气属无组织排放。沥青烟主要在沥青高温融化时散出,大部分的沥青烟通过呼吸口排出,要求建设单位在沥青罐呼吸口加装活性炭进行吸附净化处理。无组织粉尘主要为砂石料卸料、堆放与投料等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动力起尘,环评要求对砂石骨料堆场进行三面围闭,设置工棚遮挡,使砂石原料在装卸过程中形成扬尘均沉降于半密闭的堆场内,尽量减少外排;同时设置雨雾喷淋系统进行降尘处理,尽可能减少作业粉尘的产生及排放对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以减少道路以及厂区扬尘,从而可以大大减少扬尘的产生量,进而使其对外界环境的影响进一步降低。

噪声:①施工期,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合理安排工序,尽量对高噪声源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严格控制各种强噪声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禁止夜间和午休时间施工。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性的,在采取相关措施后可将其危害减至最低,并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②运营期,设备采取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昼间生产作业 ,夜间不进行生产加工;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固废:①施工期,建筑废料应尽量回收利用,做到资源无害化、清洁化,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统一收集,运至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场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收集处理;弃土石方在厂区内周转平衡。②运营期,搅拌楼振动筛分离出来的废石料由骨料供应商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密闭输送至回收粉筒仓,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产时产生的少量沥青泄漏残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外运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生产设备进行维修等过程会产生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导热油隔一定周期更换时产生废弃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活性炭吸附处理含苯并[a]芘、沥青烟的沥青烟时,会产生失效的活性炭(废编号HW49),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应该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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