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省级环境空气质量激励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方案的函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10-17 分享:

广环2016108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6年度省级环境空气质量激励

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方案的函

市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环境空气激励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6〕41号)、《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5年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考核资金有关情况的通报》(川大气办〔2016〕11号),2016年度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激励专项资金619万元(其中完成目标激励资金500万元,同比改善激励资金119万元),2015年省财政扣收同比改善激励资金119万元,2016年度我市可使用专项资金为500万元。我局按照《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川环发〔2015〕25号)要求,提出了我市2016年度省级环境空气质量激励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建议方案,现报送你局,请予审查,并按程序管理要求安排拨付。

附件:广元市2016年度省级环境空气质量激励专项资

金安排使用建议方案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

广元市2016年度省级环境空气质量激励专项资金使用建议方案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安排依据

建设内容

专项资金补助(万元)

实施单位

1

广元市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示范工程项目

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16〕97号),要求,实行“以奖促治”,2016年完成100家重点油烟治理示范工程。

采取“以奖促治”方式,完成市城区100家油烟治理示范工程,加快解决城市油烟污染问题。

100

市城管执法局

2

广元市秸秆粉粹还田设备购置项目

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16〕97号),要求,利用省级空气激励资金购置一批粉粹设施,推行秸秆粉粹还田。

购置一批秸秆粉粹设施,推行秸秆粉粹还田。

200

市农业局

3

广元市2016燃煤小锅炉淘汰资金补助项目

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16〕97号)、市大气办《关于下达2016年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的通知》(广大气办〔2016〕12号)要求,完成省下达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2016年完成燃煤锅炉淘汰14台、32.7蒸吨,对燃煤小锅炉淘汰进行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为1万元/蒸吨)。

33

青川县、利州区、昭化区、市本级有关企业

4

市城区洒水降尘车采购项目

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16〕97号)要求,加大城市洒水降尘,提高机扫率。

购置一台洒水降尘车。

50

利州区政府

5

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线设备建设项目

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16〕97号)、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现场管理要求及市政府领导要求,实行财政补贴,完成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线监测建设。

安装烟气净化系统固定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2套。

102

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6

市城区降尘车运行补助项目

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16〕97号)要求,同时,进入秋冬季节空气干燥少雨,城市颗粒物污染将加重,急需每日统一调度,高频率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降尘喷洒作业,降低颗粒物浓度。

根据秋冬季节空气质量及气候变化情况,每日统一调度,高频率加大市城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降尘喷洒作业,降低颗粒物浓度。

15

市城管执法局

合计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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