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8月27日)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8-27 分享: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827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0170820001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冠山村8组,当地村民“张玉德”家门前20米处有家养猪场,臭气熏天。另反映一座属于张玉德的二道沟山,被前任村长李国弟乱砍乱伐。

广元市

大气,其他

1、信访件反映“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冠山村8组,当地村民张玉德家门前20米处有家养猪场,臭气熏天”的问题,属实。养猪场是指广元市鹳山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法定代表人张玉伟。该养殖场处于利州区划定的适养区范围内,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调查,该养殖场离张玉德家距离大约50米,由于该养殖场没有干粪堆积发酵池,干粪收集后直接堆放到租用的土地内还田利用,产生臭味。2、信访件反映“ 一座属于张玉德的二道沟山,被前任村长李国弟乱砍乱伐”的问题,不属实。李国弟,男,于2004年至2010年期间担任大石镇冠山村委会主任。林权主张荣晖(张玉德之子)拥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二道沟的林地共两宗,各25亩,树种:松,林种:用材林。2006年广元市昭化区人黄守平通过李国弟的介绍与张玉德洽谈,以两万元的价格购买张荣晖位于大石镇冠山村8组二道沟的林木,于2006年11月16日至12月27日,雇请李国弟联系工人实施马尾松采伐。经调查和查阅资料,2006年黄守平购买张荣晖林木后,由张荣晖于2006年11月14日办理了《四川省林木采伐许可证》,证号:0387819。《四川省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树种:马尾松,采伐类型:主伐,采伐方式:皆伐,采伐强度:100%,采伐面积:2.6公顷(39亩),蓄积量:227.2立方米,出材量:113.6立方米,剩余物68吨。经查阅当年采伐台账资料,采伐人:黄守平(非李国弟),采伐地点:二道沟,采伐树种:马尾松,青山检尺单合计出材:65.665立方米,剩余物44吨。根据现有资料,黄守平采伐现场的蓄积和剩余物未超过采伐证所规定的限额。区林业园林局调查人员认定采伐人黄守平在大石镇冠山村8组二道沟实施采伐未超蓄积。

责任部门:利州区政府;责任领导:利州区政府区长 唐文辉;责任人:樊旭、肖武。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冠山村8组,当地村民“张玉德”家门前20米处有家养猪场,臭气熏天的问题。1、已责令广元市鹳山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在8月25日前修建干粪堆积发酵池,安装专用污水排污管道,制作和安装标识标牌。干粪必须堆积发酵后还田利用,做到雨污彻底分流,处理后的污水用于租用土地灌溉。区政府于8月22日出台了《关于印发<大石镇广元市鹳山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利府办函〔2017〕89号),对相关整改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该合作社已于8月24日完成专用排污管道安装和干粪堆积发酵池建设,8月25日已制作和安装了“干粪堆积发酵池”、“雨污分离管网”、“污水处理池”标识标牌。(责任单位:大石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樊旭 ,已于2017年8月25日完成整改)
2、该合作社已于8月22日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备案号:201751080200000379)。


2

信20170820203

广元市利州区盘龙镇南山村三组由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臭气和渗滤液未经规范处理,引起附近居住地居民呼吸道疾病和肠胃病频发,常年受苍蝇、蚊虫困扰。对附近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极大影响。

广元市

垃圾

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位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南山村三组,距市中心城区约13公里。1、信访件反映的“广元市利州区盘龙镇南山村3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臭气,引起附近居民常年受苍蝇、蚊虫困扰”的问题,属实。此投诉与近日转办市城管局第九批20170817066号案件内容基本一致(办理时已进行核实,相关问题已整改落实)。8月21—22日,区调查组再次核实垃圾处理厂填埋场存在覆土覆膜不彻底、消杀除臭不及时、排水沟渠整治不到位等问题,从而导致垃圾腐烂、蚊蝇滋生、臭气明显。2、信访件反映“垃圾处理厂渗滤液未经规范处理,对附近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极大影响”的问题,属实。
8月23日,调查组核实垃圾焚烧发电厂在工程建设转运生活垃圾时将少量垃圾抛洒入一、二期填埋场的排洪沟,生活垃圾不断堆积并在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逐步下移。同时,由于二期填埋场覆土覆膜不完整,散落垃圾在暴雨时混入排洪沟,在新民村一组排洪沟内可见多处囤积、腐烂的生活垃圾,经雨水冲涮、浸泡后致使沟内流水色泽变黄,散发臭气。3、信访件反映“附近居住地居民呼吸道疾病和肠胃病频发”的问题,不属实。经走访调查,垃圾处理厂臭气污染导致村民呼吸道疾病和肠胃病频发的问题,无具体事实和相关机构鉴定报告佐证。

责任部门:利州区政府;责任领导:利州区政府区长 唐文辉;责任人:戚晓东。
处理和整改情况:1.填埋场臭气污染问题。(1)对二期填埋场内道路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全方位清扫冲洗、清杂去乱;(2)对填埋场内约51000平方米的问题区域进行了覆土、碾压、平整、HDPE覆膜处理;(3)在场区内开展了无盲区、无死角的药物消杀除臭工作;四是对填埋场周边400米排洪沟渠进行了全程硬化整治。(责任单位:利州区环卫局,责任领导:戚晓东,已于2017年8月22日前完成整改)。 2、从8月24日起,(1)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新民村境内河沟的清理清掏工作;(2)健全完善填埋场雨污分流设施(已于8月22日完成);(3)积极协调垃圾焚烧发电厂,督促尽快从源头上固化生活垃圾;(4)加强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市环保局的沟通,做好道路清扫保洁、环卫设施配置、环境药物消杀、村容村貌治理、饮用水质监测等工作。(责任单位利州区环卫局,责任领导:戚晓东,完成时限:2017年8月31日前)

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主办单位: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