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7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7-19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元市云海矿业有限公司广元市朝天区西北乡黑当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19日-2017年7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西北乡黑当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

二、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西北乡车坝村七组

三、建设单位:广元市云海矿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元市朝天区西北乡车坝村七组。2015年10月15日,广元市国土资源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8002015107130139971)于项目业主广元市云海矿业有限公司,同意本项目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开采规模为30.00万吨/年,矿区总面积0.0729km2,开采标高为+880m~+765m,有效期自2015年10月15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开采区、加工区、矿区道路和配套公辅设施,安装破碎机、振动筛、变压器,修建活动板房及附属设施等。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为70万,占总投资的11.7%。

六、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施工期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或耕地灌溉施肥;生产废水经泥水分离器+三级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生产过程,不外排。

2、废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是TSP,但时间是短暂的。采用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合理设置施工场地位置,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等措施,可以减轻其影响程度。

运营期项目钻孔采用湿式打眼,爆破采用水封炮眼法,通过对场内外运输道路采取喷洒水、降低车速等防尘措施来降低矿石装运过程产生的扬尘;加工区主要工段均置于封闭厂房内,一次破碎与筛分工段均设置喷淋降尘装置,细破设置布袋除尘器收尘处置,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

3、噪声:

施工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防护和合理安排设备开动时间加以控制;项目运营期通过给空压机等设备安装单独的隔音、减震基础,要求汽车运输机械设备禁用高音喇叭,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的路线和工作时间等措施,可将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降至最低。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送至西北乡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必要的分类,以便回收可以二次利用的废弃物,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处置;开挖表土等需堆放于排土场,待闭矿期回用于土地复垦。

营运期项目矿山生产中产生的废渣拟作为副产品外售,生产性固废主要为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大量表土,暂存排土场,闭坑后用于生态恢复治理;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沙西北乡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检修产生的危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收集、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沉淀池沉渣与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5、生态:

施工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占用林地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将用于施工结束后的复垦和绿化;工程废渣需做到较好的收集,避免排入附近河流。运营期采取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后,可使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大大降低至可接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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