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环境信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03-11 分享:

广环办[2016]60号

广元市环境保护

关于印发《2016年环境信访工作要点》的

县区环境保护局:

现将《2016年环境信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将环境信访工作半年及年终总结分别于610日、1210日前报市局。

联系人:安国霖

联系电话(传真):0839-3310884

邮箱:6111753@qq.com

附件:2016年环境信访工作要点

广元市环境保护

2016310


附件

2016年环境信访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环境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关于信访、环保工作决策部署,继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全力打造责任信访、阳光信访、法制信访,切实维护全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不断提升环境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为服务、保障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打造责任信访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县区环保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认真搞好信访工作,主动解决环境信访问题,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要求

(二)落实主办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广元市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的通

》(广环办〔201651号)要求,理顺环境信访工作机制,须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确保信访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

二、全力打造阳光信访

(一)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各县区要将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优先实施意及信访受理渠道、接待场所信息在环保网进行公开。要充分发挥网络、微信、12369等信访渠道的作用,广泛收集群众诉求,及时办理并回复信访人。

(二)推进网上信访工作。各县区12369环保举报热线系统必须正常开启,办理情况及时录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系统。信访投诉办理必须保证质量,确保同一信访件不再重复投诉,办理后要及时回复信访人。一是提高环境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12369环保举报热线管理系统的使用效率,将受理、接收、批示、交办、转办、办理结果等信息在第一时间录入系统,不得先积压再突击补录。市支队将适时调度辖区12369系统运行及举报件办理情况,直接在系统中收集汇总统计举报件受理、办理情况。二是推进环境信访信息系统在县级环保部门的使用。2016年,全国环境信访信息系统要延伸到所有县级环保部门,实现全员在线办公。各县区环境保护局要年内开通使用。环保部将组织人员对环境信访信息系开通、使用、维护进行培训。

(三)主动公开办理结果。各县区要利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公布群众举报情况和查处结果,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回应社会关注的环保热点。对书面来信、人员走访反映的事项,可以在隐去信访人个人信息后,将办理结果在本机关门户网站或者其他官方媒体上批量公开。2016年,市局将对受理的重点信访事项办理结果定期在市局门户上进行公开。各县区受理的信访事项一定要认真调查,依法妥善处理,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

三、全力打造法制信访

(一)落实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各县区要理顺环境信访工作程序,使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落地。要细化配套措施,加强环境信访部门与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上下级之间沟通对接,形成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分类处理工作机制,引导群众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反映诉求,解决问题。按照《关于2012年度“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情况的通报》(川环办函〔2013264号)和《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办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广环办〔2015258号)要求,切实加强“12369”举报热线的管理和维护,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市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区值守“12369”投诉举报热

线的情况进行抽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

(二)充分发挥复议诉讼的作用。各县区要加强行政复议力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环境信访件办理情况的层级监督功能。对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要分流到复议诉讼途径处理,不得继续往信访复查复核途径引导。群众坚持撤销承办部门行政决定或者确认承办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引导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复议决定、法院裁决生效后继续信访的,依法作出终结认定。

(三)依法解决环境信访问题。各县区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发现率、纠正率,依法处理环境违法行为,并在法定期限内将处理结果答复信访人。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的,要跟踪督促企业整改情况,直至申请强制执行。信访事项具体承办人姓名、所在单位、电话等信息要在办理结果上注明。

(四)扎实化解信访积案。各县区要对辖区内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立详细台账,逐案落实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开展集中攻坚,做到清仓见底。对反映的环保问题已经解决到位仍不息访的,引导其通过复议、诉讼途径申诉。2016年,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都将对各地开展联合督查、统筹实地督查,各县区要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做好被抽查的准备。市局也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重信重访,联名信、信访积案,以及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突出信访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和后督查,促进信访突出问题的有效化解。

四、全力化解环境矛盾纠纷

(一)深入排查环境矛盾纠纷。各县区要注意从来信来访、电话网络投诉、环境执法、媒体报道等途径排查出突出环境矛盾纠纷,特别要加强对本地区重点事、重点人的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落实化解、稳控责任,及时查处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

(二)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分析预警防控机制,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对重要预警性信息要认真核查,落实重大敏感信息通报制度,制定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进一步加大与其他有环保职责部门的联系,整合各种资源和优势,促进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形成合力,促进各类环境矛盾纠纷的化解。

(三)认真开展大调解。各县区要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理质量,落实首办责任,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力争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本辖区的突出矛盾纠纷,要集中攻坚,领导包案、限时化解。群众申请调解污染损害纠纷的,要依法进行调解,制作调解文书并提示下一步救济途径。对确实受到污染损害的信访人,应当从法律、技术上提供支持,帮助其通过民事诉讼维护环境权益。

五、继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

县区环保要继续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接访、组织干部下访、包案。快速、充分了解群众期盼,及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参谋助手的作用。

六、搞好档案的管理,实现信访工作痕迹化

各县区要建立环境信访工作流程,除严格按照时限件办理情况在环境信访系统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系统进行录入外,建立好环境信访工作台账,并将环境信访工作文件,案件办理各类执法文书认真收集、整理、归档。实现信访工作痕迹化,确保群众提出的信访行政复议案件有证可查,也使信访工作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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