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遴选李坤同志为广元市环境监察 执法支队参公人员的函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01-04 分享:

广环函2018〕2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遴选李坤同志为广元市环境监察

执法支队参公人员的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相关规定,按照公开遴选坚持党管干部、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李坤同志通过笔试、面试、差额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全部合格,符合公开遴选条件。公开遴选各项程序全部进行完毕,我局拟遴选李坤同志为广元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参公人员。

请函复。

附件:1.中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

2.李坤同志考察材料

3.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拟遴选人员名册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3日

附件1

中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会议纪要

2017年12月15日,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廷延在市环保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党组会议。

会议内容:等额确定公开遴选体检人选。

会议议定:按照公开遴选差额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李坤同志为2017年公开遴选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参公人员体检人选。

出席:宋仕新、时建平、张厚美、李雪梅、吴加禄

缺席:乔梁(出差)

记录:徐敏

中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会议记录

时 间:2017年12月15日

地 点:市环保局四楼会议室

出 席:宋仕新、时建平、张厚美、李雪梅、吴加禄

缺 席:乔梁(出差)

主持人: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廷延

记 录:徐敏

内 容:等额确定公开遴选体检人选。

根据公开遴选的相关要求和程序,前期按照2:1比例开展了差额考察,拟等额确定李坤同志为2017年公开遴选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参公人员体检人选。现提请党组会审议。

李雪梅:同意。

宋仕新:同意。

时建平:同意。

张厚美:同意。

吴加禄:同意。

赵廷延:同意。

决议:会议全票通过李坤确定为公开遴选体检人选。

附件2

李坤同志考察材料

李坤,男,汉族,1992年8月出生,现年25岁,四川广元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2014年7月毕业于西华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工程专业。2014年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利州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工作至今。

一、政治坚定,思想素质好。该同志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思想指导环境保护和执法工作,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维护和珍惜人民群众的环境生存权。

二、积极学习,理论与实践并重。该同志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注重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法律知识、专业知识、政策法规的素质,秉公执法,依法行政。通过学习,提高了执法能力、协调能力、办事能力,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立足环保,恪尽职守。该同志长期工作在环境监察执法第一线,沟通协调能力较强,不怕吃苦,2017年3月起担任利州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与同事们一道积极调查处理环保举报投诉,严格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全面申报、准确核定、足额征收的要求全面核定征收排污费,为利州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三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做出积极努力,使大队的执法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该同志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成绩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四、清正廉洁,勤政务实。该同志处事公道,为人谦和,待人诚恳、友善,尊敬领导,维护集体利益,以大局为重,能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对管理对象,坚持原则,热情周到、积极服务,主动帮助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在廉洁自律方面,能明辨是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等要求,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未收到任何关于该同志不廉洁情况的反映。

存在的不足之处:工作开拓创新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2017年12月11日,由市环保局机关党委书记李雪梅、人事科科长徐敏组成的考察组充分听取了利州区环保局领导班子、干部群众的意见,并进行了民主测评。11人参加民主测评,该同志总体评价“优秀率”为100%;各单项测评项目优秀率分别为:德(100%)、能(100%)、勤(100%)、绩(100%)、践行三严三实(100%)、坚持依法行政(100%)、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00%)、廉洁从政(100%)。

考察组成员(签名):


附件3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拟遴选人员名册

主管部门(盖章): 2018年 1月 3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

年月

籍贯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身份或岗位

遴选

单位

职位编码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笔试折合成绩

面试成绩

面试折合成绩

名次

是否本市考生

备注

李坤

中共党员

1992年8月

四川广元

本科、学士

西华师大

环境工程

利州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参公

广元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2017023

71111071318

74

37

83.6

41.8

78.8

1

全额拨款































































































































说明:1、公务员(参公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别填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备注栏注明现工作单位经费性质。

2、党群系统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管理科);政府系统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市人社局公务员考录职位管理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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