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剑阁县义兴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3-01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剑阁县义兴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31-20173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6600269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大仓坝街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剑阁县义兴乡卫生院门诊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凉高公路关帝庙地

3、建设单位:剑阁县义兴乡卫生院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1933.04㎡,新建1栋建筑面积为500㎡的门诊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为300㎡的周转房,以及地面停车位、绿化等辅助设施。本项目设置床位5张,有职工12人,预计每天门诊接待病人30人。设有门诊室、治疗室、预防接种室、病房等,进行简单的疾病诊治以及伤口的处理,项目无传染科及传染病房、口腔科、放射科、手术室等。

项目总投资580万元,预计环保投资18.9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厕所解决。运营期,修建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用于处理运营期生活废水和一般医疗废水,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排放标准后排入附近沟渠;化验室酸性废水,采用中和法预处理后排入院区污水处理设施中。

废气:施工期,扬尘严格按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及关于城市扬尘污染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治理,进行洒水抑尘、设置围挡等;加强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以减小施工废气的影响;装饰过程中选用环保材料,并坚强室内通风换气。运营期,院区内浑浊带菌空气通过加强通风,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化验室废气通过机械通排风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设施选用地埋式,并在地表周围进行绿化,同时定期喷洒除臭剂,以减小污水处理设施臭气。

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06:00)禁止施工,尽量避免午休时间施工。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置于室内,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加强对院区的管理,禁止在医院区域大声喧哗等措施来控制院区内社会生活噪声。

固废:施工期,土方开挖分层剥离,表层土用于绿化,开挖土石方填方后剩余土方用于场地平整,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的回收外卖于废品收购站,不能回收的送入政府指定地点堆放;装修垃圾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袋装收集送入附近场镇生活垃圾收集点堆放。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袋装,交由乡镇垃圾中转站清运;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栅渣、污泥定期清掏,并进行脱水消毒处理后直接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在项目区内暂存;医疗废物,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相应的防渗处理,产生的医疗废物根据性质不同分类采用相应的容器进行收集,并张贴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损伤性、感染性废物交由剑阁县人民医院统一清运处理,药物性、化学性废物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理;本项目不设太平间,一旦出现病亡尸体,立即用专用车辆外运至火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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