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1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新建“宝圣国际”工程项目)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12-20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72913(5572912)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宝圣国际”工程项目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环城北路

四川乾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12784.40m2,总建筑面积54522.16m2

工程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12%

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①生活污水经项目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预处理池经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经宝轮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清江河。②项目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对施工废水以及车辆冲洗废水等进行处理后回用。废气:①施工现场架设 2.5~3m 高墙,封闭施工现场;②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湿法作业;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施工运送弃土车辆,车厢应严密清洁;④施工过程中,楼上施工产生的建筑渣土,不许在楼上向下倾倒,必须运送地面;临时废弃土石堆场及时清运,并对堆场以毡布覆盖,及时将多余弃土外运;按照“六必须”、“六不准”规定进行施工。噪声:①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禁止夜间施工。③合理进行施工总平布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往垃圾填埋场处理;②建筑垃圾应设置专门的临时堆放点,及时运至广元市指定的建筑固废堆放点堆放;③对未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用毡布覆盖,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营运期:废气:①项目地下车库机动车停车位按防火分区分别设置多个机械排风兼机械排烟的系统;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管道引至地下室地面排气口排放;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牵引至屋顶达标外排;④预处理池定期清掏。废水:①生活废水直接进入小区的污水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环城北路上的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宝轮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清江河。


主办单位: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