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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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盖章) 市领导审签: (2017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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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信20170824088 |
广元市苍溪县华宇砖厂无底线开采矿山石,造成水土流失,环境破坏。生产过程中制造大量噪声、粉尘和废气,严重污染环境。 |
广元市 |
噪声,大气,水 |
1.信访反映的“广元市苍溪县华宇砖厂无底线开采矿山石,造成水土流失,环境破坏”问题,不属实。苍溪县华宇建材厂页岩矿山,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05°53′38″,北纬31°47′53″。8月25日,苍溪县组织了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了现场勘测。测绘结果证明,原矿区范围内共查明资源储量26.26万吨,已挂牌出让6万吨,其中已动用储量4万吨,保有储量22.26万吨,还剩有2万吨储量没有开采。同时,从苍溪供电公司调阅该厂用电情况,证明该厂从2015年2月至2016年底,用电量时高时低,生产时断时续。采矿权到期后,县国土资源局对矿山设立了禁止采矿标识,落实了“人盯砖厂”责任制,加强日常监管。因此,可以认定该厂没有无底线开采矿山石。苍溪县华宇建材厂于2012年5月31日,在苍溪县水务局申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水土保持许可。申报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压没面积1300平方米,动用土石方20000立方米。报告表中对生产建设期扰动原地貌提出了水土保持措施,2017年8月25日经县水务局现场查看,认为该厂厂区一是建有排水沟渠及沉砂凼;二是对开挖面采取了遮盖措施;三是无乱堆乱倒现象;四是无滑坡垮塌的重力蚀。根据水土流失强度等级划分,微度水土流失500吨/平方公里的标准,按开采面积0.0105平方公里计算,流失量在5.25吨以下属微度,不会对当地造成水土流失危害。汛期暴雨时虽有浑水流出,但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因此,可以认定为无水土流失。 |
是 |
责任部门:苍溪县政府。责任领导:苍溪县政府县长 杨祖斌。责任人:陶书奎、王晓东、权利、杨文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