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微博网友反映我县香沉镇东沟村水塘垃圾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3-14 分享:

剑环2017*签发人:张怀军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微博网友反映县香沉镇东沟村水塘垃圾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8日新浪微博网友反映剑阁县香沉镇东沟村三组一水塘边老百姓遗弃农药垃圾,污染环境我局于3月9日接到信访件后,立即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要求转香沉镇人民政府,微博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微博网友反映的水塘位于剑阁县东沟村三组。经调查,周围村民长期从该水塘取水配兑农药,存在将农药袋、农药瓶随意丢弃的情况,水塘周围及水面有大量白色垃圾。微博网友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二、投诉问题整改情况

我局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将问题反馈给香沉镇政府,镇党委政府对此立即安排分管领导和村组干部进行了实地调查处理。

3月9日下午,香沉镇分管镇长徐建容会同东沟村村组干部、该村老百姓对池塘和水渠周围的垃圾进行了清理;清理完毕后召开了现场会议,向村民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参会村民表示今后会自觉维护生态环境,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督促二级、三级网格切实履行环境保护日常监管职责;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各乡镇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引导村民树立环保意识,维护自身生活环境。

四、向投诉者反馈意见的情况

香沉镇人民政府通过微博回复,将处理情况向网友进行了回复,并表示在今后的环保工作中,尽快制定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建设美好家园。

人:剑阁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孙发明

联系电话:13981213778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10日

附件:整改前后图片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17年3月10日印

水塘整改前环境

水塘整改后环境

主办单位: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