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环保局正式印发了《2015年广元市环境监测方案》(简称《方案》),方案内容全面覆盖了省、市下达的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应急、质量管理等常规监测和专项监测等十六个方面的工作内容,详细规定了全市各环境要素例行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和上报要求,方案还对质量控制作出了明确要求。
2015年我市环境监测工作覆盖面广,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等纳入常规监测范畴;市局将对各县(区)环保局、监测站实行严格考核、督查,监测任务完成情况将与各县(区)环保综合目标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