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剑阁县农产品现代综合物流园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4-18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剑阁县农产品现代综合物流园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4月 17日-2017年4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6601808

 地 址:剑阁县环保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剑阁县农产品现代综合物流园区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剑阁县城北镇城北村二组

 3、建设单位:剑阁县鹤鹏建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科学城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

5、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15700万元,新征土地76.4亩,建设集农产品批发、仓储、零担托运、物流配送于一体的现代综合性物流园区,总建筑面积10600m2,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库、农产品交易市场农机配件综合市场、现代物流配送中心、物流信息管理中心、农产品及土特产品保护研发中心及配套服务用房等。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该项目建成运营后,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农产品交易区产生的废水及检验废水,其中水产品交易摊位产生的淡水产品废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海水产品的盐水随产品外售,不外排,检验废水通过中和池处理后进入预处理池。其余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COD,水质较为简单,污水经过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进入普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闻溪河。

 ⑵废气:汽车尾气:加强管理,保持道路畅通,减少汽车频繁启动和怠速行驶,加强绿化建设。项目车流量较小,只要加强管理,停车场的汽车尾气不会改变区域内环境质量现状。

粉尘:加强管理,及时对作业区地面进行清扫,防止地面洒落的水泥因大风等因素产生粉尘污染;同时对水泥仓储区进行封闭式管理,对运输水泥的车辆要求覆盖毡布,降低粉尘的产生。

恶臭及异味:通过对生活垃圾进行管理,袋装收集、日产日清以及加强农产品交易区的通过来减少恶臭和异味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⑶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厂内交通噪声、装卸区运行设备噪声、加工区设备噪声及商铺噪声,项目厂内交通噪声通过加强交通管理,有序疏导分流,设置车辆禁鸣路段,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场区进出口设置车辆禁止鸣笛的标志,要求门卫义务提醒进出场区的货车在周边干道行驶时缓行、禁鸣;商铺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对引入的商业进行合理规划布局来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⑷固废:本项目中生活垃圾及腐烂损坏的果蔬统一清运至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变质、过期的肉类产品由供货商召回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送垃圾填埋场填埋;项目废包装袋统一收购回收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叉车废电瓶,统一定点收集,定期由厂家统一回收;项目办公产生的废旧材料分类收集,由资源利用单位回收。

 附:剑阁县农产品现代综合物流园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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