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环函〔2017〕14号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公开招考和引进专业技术人员的批复
苍溪县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公开招考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请示》(苍环〔2017〕2号)收悉。经局党组研究并报省环境保护厅,同意苍溪县环保局在空缺编制和岗位内公开招考苍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参公人员4名,引进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才1名。新进人员应符合《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严格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新进人员标准的通知》(川环发〔2015〕108号)要求,并严格按照公开选调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手续办结后5日内,将选调人员名单报市环保局人事科备案(备案表见附件)。
此复。
附件: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苍溪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考和
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批复》(川环函〔2017〕133号)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