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广元市水、气、声环境质量与去年相比总体保持稳定。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为93.5%,各项污染物年均值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酸雨频率有所降低;嘉陵江、南河、白龙江等主要河流水质相对稳定,均达到或优于规定水域环境功能的要求;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全面达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相对稳定,全市市城区4个功能区达标情况总体良好,除4类区全年4个季度夜间等效声级均超标外,其余各功能区昼、夜等效声级均达标。
附件:2016年环境质量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