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陕西宁强3.22柴油泄漏污染事件 应急处置情况的报告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04-26 分享: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应对陕西宁强3.22柴油泄漏污染事件

应急处置情况的报告

省环保厅:

2016年3月22日,一辆车牌号为陕J35326重型柴油罐挂车,由陕入川行至国道108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事处何家坟村,车辆发生侧翻,导致罐体受损,有近20吨柴油外泄,部分进入我市潜溪河流域,影响我市朝天区群众用水安全,引发水污染事件。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的指导下,全力以赴、积极应对、妥善处置,将柴油泄漏污染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了潜溪河、嘉陵江流域沿线群众的饮水安全,为事件的处置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此次柴油泄漏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3月22日2239,我局接陕西省汉中市环保局关于柴油泄漏情况通报后,第一时间同陕西省汉中市及朝天区环保局进行了联系和沟通,对此次事件进行了解和研判,第一时间将情况报省厅和市政府值班室。同时启动《广元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以局长冯治勤为组长,相关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带领监测、监察等应急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朝天区政府展开应对处置工作。

(二)积极处置,措施得力。我局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在详细了解情况后,结合柴油的特性、泄漏量、河水流速流量等情况,快速开展水体柴油拦截。先后在潜溪河、嘉陵江采取强有力的工程措施,设置围堰14道,采取铺设吸油毡、稻草、棉絮等进行吸附,并在每一道围堰处安排充足人员,清舀漂浮在水体表面的柴油,对进入水体的柴油进行有效拦截,最大限度减少水体中的柴油含量。在市城区西湾水厂取水口周围设置拦油索、铺设吸油毡,做好取水口防范控制工作。为防止人工打捞废油及含油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朝天区及时组织潜溪河沿线乡镇干部群众对高浓度含油废水、吸油毡、稻草等含油废物进行集中收集,定点堆放,并由市环保局牵头联系,全部交由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现场进行装载转移,规范进行处置。此次共转移处置含油废物18吨。

(三)统筹监测力量、优化监测方案、及时提供监测数据。为及时准确掌握污染水质流动变化情况,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朝天区环境监测站有效整合监测资源,全力以赴,协同作战,确保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应急监测在潜溪河流域设置了7个监测点位,在嘉陵江流域设置了5个监测点位。在实施监测的过程中,根据事态发展,9次优化监测方案、调整监测频次:23日凌晨2点至23日晚10点每2小时采样监测一次,24日下午15点至25日凌晨每2小时采样监测一次,25日上午9点至28日上午9点每4小时采样监测一次,28日上午11点至30日上午12点每6小时采样监测一次,4月1日12时起进入后续监视阶段,每12小时监测一次。严格实行应急监测层层报告制度,通过传真、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快速将监测数据报告给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和领导,同时加强陕西汉中市环境监测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了信息互通机制,及时了解污染变化状况。为各级政府、现场处置专家及时掌握污染水团情况,应对处置本次污染事件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截至目前,共出动监测车辆100余台次、监测人员388人次,上报监测专报52期。

(四)强化信息收集,规范信息报送。一是事件发生以后,我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和程序要求,在接到柴油泄漏通报以后,迅速核实研判,第一时间电话向市政府和省环保厅报告,到达现场后及时上报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快报表》。二是在处置的过程中,每天下午5点前以续报的方式上报处置情况。共向省厅、市应急指挥部报送处置续报9期,监测快报52期。三是主动同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环保部门联系沟通和信息研判,充分交换意见,信息共享,为事件的有效处置提供信息支撑。

(五)切实保障供水安全。市城区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要求,切实做好水厂错峰取水、启用应急井、从元坝水厂调水、消防车应急送水等各项准备工作,坚决保障市城区群众饮用水供应。朝天区通过在城区、沿河显要位置张贴公告和朝天电视台公开发布等方式,提醒沿线群众停止从潜溪河取水和有关涉水作业,并及时启用居民用水备用水源,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六)强化信息公开,积极舆论引导。朝天区在第一时间在政府门户网、朝天门户网、微朝天微博等平台发布新闻通稿,公开、透明、客观的向社会通报事故情况和应对处置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引导舆论,避免了谣言传播和公众情绪恐慌。对柴油泄漏污染事件及应对处置工作情况,我局及时在广元新闻网、广元环保网进行专题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同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澄清事实真相,掌握主动权。整个事件应对处置期间,群众反应平稳,社会稳定。

二、事件经验总结

(一)政府主导、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是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保障。此次应急处置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在环保部初报上批示:“请环保部指导地方稳妥处置,加强水质监测,严格控制污染物蔓延,确保水环境安全。”市委书记王菲、市长邹自景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指示,要求朝天区政府、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相关单位科学应对处置,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应急指挥部,积极应对处置。我局迅速成立了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领导靠前指挥,全面统筹指导应对处置。所有参与应急的同志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和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尽职尽责,全力以赴保障了应对处置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二)完善预案、科学防范是应急处置工作的基本前提。应急预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至关重要。我局充分借鉴2015年甘肃陇南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经验,实时健全完善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指挥体系和组织架构,明确了处置原则和应急措施,细化了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行动措施,对信息获取、报告、通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此次“3.22”宁强县交通事故导致柴油泄漏污染事件,我局第一时间启动了《广元市环保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做到了反应迅速、应对有度、处置有序。

(三)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是应急处置工作的关键之举。此次“3.22”宁强县交通事故导致柴油泄漏污染事件,发生在夜间,跨界流域地形复杂,环境敏感点较多,应急处置难度较大。市区两级环保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同时,我局充分发挥同汉中市环保局建立的跨界流域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的作用,积极主动与汉中市环保局、宁强县环保局沟通协调,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遏制污染事故的蔓延。

三、工作建议

(一)建立完善并有效运行跨界环境污染纠纷事件联动机制。尽快建立健全跨界的省、市、县(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成立川陕、川甘、陕甘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置领导小组,三地政府与环保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搭建广元与汉中、广元与陇南、汉中与陇南合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应急联动机制、协同处置应急事件、妥善协调处理纠纷、做好信息互通共享、加强预警、开展后督察工作等六个方面全面加强合作,共同处理好跨界环境污染纠纷事件。

(二)加强基层环保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近年来,国家在环保应急能力建设上加大了监测、取证、车辆等方面的投入,但市、县(区)环境应急机构不健全、能力水平不足和应急装备紧缺等现状还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应急的需要。因此,健全基层环保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充实市、县(市、区)环境应急专职人员,补充应急装备,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演练,开展应急能力培训等是我市提升应急处置效率的当务之急。

(三)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有针对性的储备一定的应急物资。建议环保部出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办法及配套的实施细则,督促指导各地建立规范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因时、因地制宜,储备相关的应急物资。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4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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