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关于1亿安时锂电池电源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6-28 分享: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关于1亿安时锂电池电源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于1亿安时锂电池电源生产线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26-2017年630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6601808

地址:剑阁县环境保护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关于1亿安时锂电池电源生产线新建项目

2、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剑门工业园区

3、建设单位:四川中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租用位于剑阁县剑门工业园区的四川兴能新材料有限公司8号厂房(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实施关于1亿安时锂电池电源生产线新建项目的生产。项目依托四川剑兴锂电池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锂电池为主要产品,自行配套建设PACK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预计环保投资20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激光焊接产生的少量焊接烟尘,通过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管达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依托的四川兴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本项目设备均为目前较为先进的低噪声级设备,其正常运行过程噪音低,震动小,通过生产车间墙体的隔声效应和加设减震垫、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房墙体自身的隔音效应可使其在厂房外的声级强度降低15~20dB。在此基础上,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值,不会对周边声学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固废:废包装材料属可回收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废物收集点,定期外售至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合格锂电池直接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含油手套和抹布和废弃电路板、不合格产品,属于危险废物,环评要求交由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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