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广核广元剑阁高池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6602032
地 址:剑阁县环保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中广核广元剑阁高池风电场工程
2、建设地点:剑阁县中南部山脊及高山台地,涉及高池乡、义兴乡、迎水乡等乡镇
3、建设单位:中广核(剑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清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广核广元剑阁高池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