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夏秋季节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情况
按照《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供夏秋季节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情况的函》(川大气办〔2016〕18号)、《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夏秋季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川大气办〔2016〕7号)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燃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印发了《关于加强夏秋季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广大气办〔2016〕8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广府办函〔2016〕76号),召开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将秸秆禁烧作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之一。二是强化巡查监管,完善长效机制。全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加强了秸秆焚烧防控监管,建立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居)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意识。切实抓好宣传引导,及时发布了秸秆禁烧通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手机短信、横幅等宣传形式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了形式多样、贴近社会的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积极参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四是严格督查考核,狠抓责任落实。将强化督查考核作为秸秆禁烧工作重要措施,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大气办定期、不定期采取明查、暗查、抽查等方式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纳入各部门、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30日